不論攻擊或防守技術,都應該注意一些基本原則。雖然在實際應用時難以時刻維持所有應用原則,但至少在練習時,特別在套路練習當中應該注意和思考自己有沒有違犯這些原則。
前提:練習套路的目的
不同的教練或許對於練習套路有不同的目的。在個人教學而言,練習套路的目的就是為了學習和訓練搏擊技考和知識。因此,在練習套路時,如果能夠同時訓練這些應用原則,便能在實際搏擊當中應用得更好。
值得討論的是,這些原則並不代表鐵律。也就是說,這是原則是一個大的參考方向,並不代表犯下了這些原則必然是錯的。
技術位置分類
綜合《跆拳道百科全書》,一般的位置以以下原則分類:
高度
在沒有指明的情況下,腰帶以下位置不計算:
高位/上路/眼水平(Eye Level):鎖骨以上頭部
中位/中路/肩水平(Shoulder Level):鎖骨至肋骨底部範圍
低位/下路/腰水平(Belt Level):肋骨底部至盆骨範圍
動作分線
根據李起夏師聖指出,一般而言動作由外而內垂直分成三段線:
肩線/外線:肩峰位置
胸線:鎖骨中間
太陽神經線/任督脈線/中線:胸骨
應用原則
綜合上述的技術位置分類,便可得出以下動作原則。
1)手不擋腰線以下
腰以下位置不計算入一般動作的高度範圍,是基於如果對方針對腰以下作出攻擊,並不應該使用任何形式的動作直接格擋。
對於腰以下的攻擊動作,例如掃踢,一般採用的是迴避而不是格擋。
2)手不過中線對側
不論攻擊或防守動作,活動範圍應只限於肩線至中線以內。如果手越過對側中線,則代表自己一側的動作會被完全受限。
舉例而言,右手在防守時,最多以中線為止,例如前擋(Front Block),當右手停頓至左邊胸線時,則代表自身的左邊動作會被大幅限制。即使在進攻,如果攻擊點位於自己左側,應以左方的攻擊動作完成,如果以右手越過中線攻擊,即代表自己的後背會大幅度露出,因而被輕而防守甚至反擊。
3)手不出外線
承上,動作的活動範圍應只限於肩線至中線以內。因此,一些向外的防守動作,其停頓位亦不應越過外側的肩線。
動作越過外線的最大問題,特別針對攻擊動作而言,是難以配合整體肌肉發力,導致發力效率大幅下降。最簡單和直接的感受,是提起重物的時候,雙手向身體內側發力,會比起雙手打開在外側發力更為容易。
其次是動作效益。事實上,肩線以外的位置基本上已經遠離身體,所以不應處理。例如對方的直拳,攻擊目標是你的肩線以外,即代表就算你不防守,對方也不會擊中。所以在肩線以外的防守動作,某程度是無意義的。
4)攻防不露中線
基於中線屬於「太陽神經叢」,也是以中醫學裏常指的「任督二脈」所在。簡而言之,整條中線都屬於要害所在,所以在執行任何攻防技術時,中線都應該被保護。
常見動作討論
根據以上原則,一些常見的動作如何完成,便值得深思和討論。
1)弓步馬前臂下擋
Walking Stance Forearm Low Block
在經歷多年和世界各地的發展,弓步馬前臂下擋幾乎是跆拳道的基礎技術中最不統一的招式。常見的演繹方法主要包括:
A)前臂停於肩線,拳心向下
B)前臂停於肩線或胸線,拳心向內
C)前臂停於中線,拳心向內
A的演繹是最為接近空手道的傳統模式,目標則會變成防守由外至內的攻擊(如旋踢)。
B和C的演繹則涉及了有否防守中線的原則。B和C的防守會屬於防守由正面下至上的攻擊(如前踢)。B的演繹也有屬常見,經歷討論之下,其中一個綜合原因,是如果強行把前臂移入中線,動作會顯得非常不自然地內壓。因此,部份選擇C的演繹時,身體面向會採用偏向半身(Half Facing)而非正身(Full Facing)。
就筆者而言,為了分辦手刀下擋和前臂下擋的主要功能,一般防守外至內的攻擊,會傾向以手刀下擋時採用A的演繹,而前臂下擋時採用C的演繹。
2)丁字馬內前臂中擋
L-Stance Inner Forearm Middle Block
根據李起夏師聖指出,這個動作最主要的錯誤,在於執行時遺忘了防守的部位是前臂而不是拳頭。所以即使是中擋,指的也是以前臂防守胸腔範圍,所以拳頭放在高於肩水平甚至眼水平也是合理的。
除此以外,部份的演繹方法也值得討論:
A)以側身(Side Facing)形式,肩峰外側和拳頭成直線
B)以半身(Half Facing)形式,拳頭停於胸線位置,形成一個胸-肩-拳的三角形
內前臂擋以弓步馬執行時,一般以半身而不是正身形式,但當換成是丁字馬時,卻經常被演繹為以側身形式執行。
首先,在弓步馬會採取半身而不是正身,是因為正身的形式執行中擋會大幅暴露中線空間,顯得非常危險。因此在以丁字馬執行時,理應抱持相同的理念完成動作。但是,又基於丁字馬本身屬於後重心的側身馬步,使得不少人會傾向以側身形式執行內前臂擋的動作。
而基於運動發力原則,以側身形式發力,所能參與的肌肉量便會較少,使得防守的力量會降低。因此筆者會傾向採用B的半身形式執行。
3)弓步馬雙拳上擊拳
Walking Stance Twin Fist Upset Punch
這一個動作的兩個演繹方法分歧極大,即為:
A)雙拳向外攻擊
B)雙拳向內攻擊
基於這個動作特色,如果必須要符合上述所有原則的話,這個動作不論任何演繹方法都必然違反最少一個原則。因此,值得討論的是這個動作在演繹時的根本原因。
上述兩個動作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分歧,是因為解釋動作時的假設有所不同。A的動作是假設同時攻擊兩邊斜方的對手,而B的動作則是同時攻擊前方的一個對手的兩邊腎臟點或底部肋骨(浮肋)位置。
而基於發力效率的原理,如果攻擊肩線以外的位置,則難以發力,所以較為建議採用B的形式執行。
(尚有其他技術值得討論,日後持續更新,亦歡迎留言討論。)